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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得城电器购物卡

零售条款与条件

1. 销售通用条款与条件
1.1 万得城电器(MediaMarkt)销售通用条款与条件可在万得城电器的每家门店咨询处免费获取。
2. 定义和适用性
2.1 在本条款中,下列术语的含义如下:
  • 万得城电器
    法定地址位于上海市卢湾区淮海路527号1-6层的德颐购(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经营的所有门店。
  • 顾客
    与万得城电器签订协议或就协议进行协商的每个自然人或法人。
  • 协议
    万得城电器和顾客之间达成的每份协议及其对应的修订或增补。
  • 销售通用条款与条件
    本文所罗列的万得城电器的销售通用条款与条件的具体内容。
  • 收据
    收据是指:
    • 万得城电器的原始购物凭证。
    • 在特殊情况下,万得城电器可将银行对账单或信用卡公司发出的发票与收据同等对待,其中清楚显示特定产品的购买地点、时间和价格。除此以外,其他法律许可的能显示特定产品购买地点、时间和价格的方式方法万得城不予接受。
  • 不合格产品
    如果产品不具备顾客基于购买协议所预期的特性,则产品不合格(暨有缺陷)。
    正常损耗和外部因素不构成产品不合格。
  • 不可抗力
    除法律和司法管辖区的相应规定外,还包括万得城电器无法发挥影响却导致万得城电器不能适当履行其义务的所有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外部原因。
3. 价格
3.1 购买价格以人民币计价,包括增值税,但不包括可能产生的配送费和运输费。
3.2 产品的购买价格在价格牌上显示,随附于万得城电器店内待售的产品上,或在万得城电器摆放相应产品的货架上。
3.3 没有单独标价的产品按相应产品价格牌上所示的价格出售。
3.4 顾客不可坚持按照出现明显打印错误或依据常识不可能被认为是真实价格的价格购买产品。而且,顾客还须与店内销售代表核实此类异常价格。最终价格应以收据上所标价格为准。
3.5 顾客提出请求即可享受万得城电器的配送服务。配送可能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在购买价格中,应由顾客自行承担。本文第9条对配送服务将进行详细说明。
4. 特价产品
4.1 除非另有说明,万得城电器公布的所有特价产品在提出特价之日后最多供应十五天。
5. 低价保证
5.1 万得城电器向顾客保证始终低价销售。如果顾客在购买产品后十四天内可从其他地方以更低价格买到相同的原装正品,顾客将会获得万得城电器提供的差价补偿或者全额返款退货服务,前提条件如下:
  • 产品是新的,原始包装完整,且万得城竞争对手的门店可以直接提供现货。
  • 价格差异可由万得城电器根据另一卖场的价目表、广告、书面确认和/或到另一卖场的销售现场查明。
  • 相应卖场的地址必须在上海。
  • 产品是在对公众开放的商场出售,并非通过互联网出售。
  • 不包括相关卖场出于清货、破产、批发、样品、残品等原因特价销售的产品。
  • 顾客只能在其购买该产品所对应的万得城卖场获取低价保证服务。
5.2 只有证明相应条件已经满足,且万得城电器收回其原始购物凭证,才能进行一次性差价支付。顾客收到原始购物凭证的复印件。
5.3 如果顾客可以证明在万得城电器的门店内购买产品期间,可从其他地方以更低价格购买该产品,且在上述条件满足的情况下,万得城电器将以相同价格向顾客出售该产品。
6. 预订
6.1 如果万得城电器无法提供某种产品的现货,顾客可以对相应产品进行书面预订,以便万得城电器订购该产品。在预订时,最少支付产品购买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如果在万得城电器和顾客共同约定的等候期内该产品未能到货,则可以退款。预订期内,在相应产品到达万得城电器的仓库后,万得城电器将(书面或电话)通知顾客。特价产品不得预订。
6.2 在通知顾客后,万得城电器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保留该产品,但不超过4周。
7. 财产权
7.1 只要顾客尚未完全履行对万得城电器应负的支付义务(除收据中规定的购买价格外还包括顾客可能存在的欠款),万得城电器就仍然是所售产品的所有人。
8. 付款
8.1 顾客必须全额支付货款后,才能从销售部门或提货区提取货物,万得城才能安排送货。
8.2 万得城电器仅接受门店内通告顾客的付款方式。
9. 配送、安装、连接、检查、到货时发现的损坏
9.1 顾客如果愿意可以使用万得城电器的配送服务。万得城电器可以向顾客收取配送产品的配送费用。可能产生的配送费用的范围取决于产品、产品购买所在的万得城电器门店与配送地址之间的距离、配送产品的数量和类型及其他因素。销售人员在准备销售凭证/送货单时将详细告知顾客相关配送费用。
9.2 在配送产品之前,客户必须检查收据上的资料信息(姓名、地址、邮编、住址和电话号码)。如发现相关资料信息有误,顾客应立即联系万得城电器热线电话。
9.3 如果顾客想使用万得城电器的配送服务,请通知万得城销售人员在销售服务台作出配送产品的安排。如果万得城电器没有现货,需要和供应商订购该产品,则万得城电器将在该订购产品送到门店的仓库时电话联系顾客,并作出送货安排。
9.4 如果顾客在配送协议安排的收货日期和时间未能在场收货,万得城保留向顾客收取每个配送地址100元人民币的费用的权利。
9.5 在送货之前(在前往产品最终目的地的途中),顾客需要清除家中入口或通道的障碍物,以免损坏产品。
9.6 如要摆放对开门冰箱/冷柜组合,顾客家中的门必须至少90厘米宽、至少180厘米高,以及至少100厘米的旋转空间。顾客必须提前检查门和通道的宽度和高度是否充足,以便在预期的位置摆放产品。
9.7 如果配送的产品无法放入,经与顾客协商可以拆除包装。
9.8 万得城电器的配送服务人员不负责拆除小家电的包装(小型电视机除外)。应顾客要求,包装材料可由万得城电器配送服务人员处理。
9.9 万得城电器提供的配送服务不包括将顾客所购产品连接到煤气管、水管、电子线路等所有具备连接性质的服务。
9.10 嵌入式家电由顾客本人负责摆放;万得城电器的配送服务人员不对此负责。
9.11 万得城电器建议顾客在货物送到之时立即检查产品是否正确、完整,是否存在可能的外部损坏。一旦出现货物缺损或配送错误,万得城电器即可迅速补充或更换。
9.12 顾客应提供关于产品损坏申诉检查的必要配合,给予万得城电器对产品使用/或安装情况进行检验的机会。
10. 关于顾客自提产品损坏的检验和申诉
10.1 如果顾客提出关于自提产品的损坏申诉,顾客应提供关于损坏申诉检查的必要配合,给予万得城电器对产品使用/或安装情况进行检验的机会。
11. 非产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政策
11.1 在下列情况下,对于在万得城电器的中国门店购买的产品,顾客可以在中国的任何一家万得城电器店退换货。
11.2 如果在14天之内,顾客对所购产品不满意或其他原因,在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前提下,顾客可选择退换货:
  • 退换货行为人是法定成年人;
  • 该产品系在中国境内的万得城门店购买;
  • 顾客能够出示原始购物凭证;
  • 顾客能够提供整套产品(包括配件,说明书等)和无破损及完整的原包装;
  • 产品未经使用。
11.3 以下产品不能因为非质量问题而被退换:
  • 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上网本、电子书阅读器和iPad
  • 智能手机和移动电话
  • MP3、MP4和MP5播放器
  • 预付套餐和软件
  • 凭许可证使用的产品
  • 清洁/卫生类产品
11.4 经过顾客或广义上的第三方改动过的产品也不能被退换。如有争议,万得城有权让供应商对该产品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决定是否退换货。
11.5 在万得城电器购买的产品,必须凭原始购物凭证退换货。如果万得城电器愿意在没有原始购物凭证的情况下收回顾客在万得城电器购买的产品,则此举只是出于善意,并非万得城的义务,同时顾客只有在换取万得城电器店内的另一产品的前提下才能实现该特殊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顾客还必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
  • 该产品在换货时属于万得城电器的出售货品范围。
  • 顾客满足第11.2b项的条件,出示原始有效的身份证,并允许万得城电器保留其身份证的复印件。
12. 产品质量问题的售后保障
购物后15日内的产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政策

12.1 对于在万得城电器的中国门店购买的产品,顾客可以在中国的任何一家万得城电器门店退、换货。
12.2 在万得城电器购买的产品,可在购买后十五天内退、换货。只有满足下列条件,万得城电器才有义务接受退、换货请求:
  • 顾客必须出示原始收据。
  • 产品必须在中国境内的万得城电器门店购买。
12.3 在下列情况下,万得城电器没有义务退、换货:
  • 产品存在不当使用或产品问题由广义上的非产品质量本身的外部原因(包括不可抗力)造成,以及将产品用于专业用途和/或由于拆卸造成缺陷
  • 缺陷是由非法或不正确安装软件造成的。
  • 产品经过万得城电器或供应商未予认可的第三方或服务中心修理。
  • 产品型号或序列号被去除或更改。
  • 经过顾客或广义上的第三方更动过的产品也不能退、换货。如顾客和万得城电器对‘更动’有争议,万得城电器可以请供应商对该产品进行鉴定,在鉴定完成之前,万得城电器不承担退、换货义务。
12.4 对于在万得城电器购买的产品,必须凭原始收据退、换货。如果万得城电器愿意不需原始收据即收回在万得城电器购买的产品,则此举只是出于善意,并非义务,同时顾客只有在换取万得城电器店内的另一产品的前提下才能享受该特殊服务。在此前提下,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该特定产品在换货时属于万得城电器的出售货品范围。
  • 顾客满足第12.2b项的条件,出示原始有效的身份证,并允许万得城电器保留其身份证的复印件。

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

12.5 如果有质保的产品出现缺陷,顾客可有下列选择:
  • 对于享受配送服务或上门服务的产品,顾客可以直接联系万得城顾客服务热线(400-6088-188),或者联系相应的制造厂商、进口商、供应商(电话号码请查看质保卡、产品说明书)。顾客通过电话咨询时,请将原始收据和质保卡准备好。
  • 对于自提类的产品,顾客可有2 种选择:
    1. 将产品交给中国境内任一万得城电器店的服务部门,并出示原始收据。
    2. 直接联系万得城顾客服务热线(400-6088-188),或者联系相应的制造厂商、进口商、供应商(电话号码请查看质保卡、产品说明书)。顾客通过电话咨询时,请将原始收据和质保卡准备好。
12.6 顾客在援引第12.7款项申述产品存在缺陷时,应始终提前说明该产品属于法定质保范畴。
质量保证的先决条件

12.7 万得城电器遵守中国境内关于质量保证的所有严格有效的法律法规。
12.8 顾客若要获得中国境内的万得城电器的质量保证服务,产品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万得城电器店所购买。
12.9 顾客若要获得万得城电器的质量保证服务,产品或者产品故障必须被包含在供应商、生产厂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服务范畴内。
12.10 质保期从产品交付时起算。收据和供应商(请阅第2条 – 定义和适用性)的保修卡即是质保凭证。
12.11 如果产品存在不当使用或产品问题由广义上的、非产品质量本身的外部因素(包括不可抗力)造成,及如果将产品用于专业用途和/或由于拆卸造成缺陷,万得城电器没有义务提供质量保证。
12.12 如果缺陷是由非法或不正确安装软件造成的,质量保证将会失效。
12.13 如果产品经过万得城电器或供应商未予认可的第三方或服务中心修理,质量保证将会失效,除非万得城电器同意给予顾客临时且必需的帮助。
12.14 如果产品型号或序列号被去除或更改,质保也将失效。

质保期外的维修服务

12.15 如果产品或者产品故障不被包含于法定的或者供应商承诺的质量保证服务范畴内(详见上述质量保证的先决条件),万得城电器将向顾客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12.16 顾客可以在产品维修前向万得城服务部说明其所能接受的维修价格限额。如经过仔细故障检查发现所需维修费用超过顾客能接受的价格限额,万得城只会在顾客同意的前提下按照更高价格进行修理。
12.17 在中国境外购买的产品如果可以或曾经能够在中国境内购买,可以送到中国境内的万得城电器店维修。

维修产品保证

12.18 除非维修单上另有说明,万得城电器在收取维修费用后对维修产品提供为期三个月的质量保证。
12.19 除非维修单上另有明确说明,如果维修后的产品再次出现问题是由非产品质量本身的外部因素(包括不可抗力)引起,则万得城不对此类情形下的维修产品提供质量保证。

维修期间/之后的数据和程序保护

12.20 在进行维修时,保存的数据和程序可能会丢失。万得城电器不对现有数据和/或程序承担任何保存、保护的义务与责任。在开始维修之前,顾客自己必须确保此类文件得到有效保护或留存,在修理完成后自行重新输入此类文件

维修费用支付

12.21 维修费用若由顾客负责承担的,修好的产品只能在顾客全额支付费用后才会交还给顾客。

提取维修产品

12.22 顾客只有出示万得城电器的原始维修单才能取回维修产品。
12.23 万得城电器没有义务核对出示万得城电器原始维修单而提取产品的人是否确实为维修产品的合法所有人。
12.24 如果遗失原始维修单,万得城电器只能根据其行政管理资料,在提货人出示产品送修人名下的有效身份证时交还产品。另外,产品提取人收取修好的产品时必须签名。
13. 个人及/或公司信息的保护
13.1 万得城电器遵守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各项法律规定。如果顾客希望查看、更正或删除其个人信息,可以联系万得城电器。经顾客请求,万得城电器将向顾客提供其所需要的所有信息,并对留存的顾客信息作出调整或删除。
13.2 顾客提供的资料将被万得城电器用于办理协议相关事宜,并包含在顾客档案内。
14. 保证和责任
14.1 在不违反强制性的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间接损害、衍生损害、运营损害、延误造成的损害、收入损害、非金钱损害、个人损害和由于资料遗失造成的损害不包括在赔偿范围内。
14.2 在不违反强制性的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于已经引致损害的产品,万得城电器承担的责任绝不超过产品购买价格扣除增值税后的金额。如此种限制缺乏法律依据,则在不违反强制性的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损害赔偿始终限于万得城电器的责任保险人赔付的金额加上每个损害案件的免赔金额。
14.3 如顾客在两年内未说明损害情况,损害赔偿请求权就将过期,该两年期限符合中国法律关于产品责任申诉限制的规定。
14.4 万得城电器不对顾客在其自行运输产品的过程中引起的损害承担责任。
14.5 万得城电器不对由于非正常使用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并将此视为由外部因素引起的损害。
14.6 如果发生损害赔偿之诉,顾客有义务让万得城电器对产品进行检查,并在可能时准许专家参与。顾客有义务尽其一切能力将其损害范围减到最小。
14.7 万得城电器始终有权要求涉及损害申诉产品的供应商和其他第三方进行保修,并就该损害赔偿向供应商和其他第三方提起赔偿之诉。
15. 不可抗力
15.1 如果万得城电器因为战争、地震、闪电、水灾、火灾、政府行为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履行其义务,只有在万得城电器得到与其履约不能直接相关的、而在其合理履约时不会得到的益处时 ,顾客才有部分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万得城电器得到的相关益处。
16.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16.1 本条款与条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中国法律也适用于所有顾客与万得城之间的买卖协议和要约。
16.2 因本条款引起的或与本条款相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开始后30天内无法解决争议的,应当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方提起赔偿之诉。
17. 适用范围和时间
17.1 本协议所含条款和条件适用于顾客在万得城旗下所有门店进行的购买商品和/或服务的行为。一旦接受相关产品和/或服务的交付,顾客即接受本条款与条件的约束。顾客承认并同意,万得城可在合法范围内根据其自行决定在任一时间,不经任何事先通知更改本协议条款和条件。我们建议您定期查阅万得城官网以及时获取本条款与条件的更新。任何本条款和条件的变动都不适用于在万得城官网发布该等变动之前的事件产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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